針對日前引發眾多弟兄不滿的募款文後,協會作出了聲明


我想這是好的,至少有聽到我們的聲音,也為高雄市的弟兄


感到高興,因為你們可以不需要因為把狗救出來後,被民眾


質疑為什麼不把狗帶走,我家附近不要流浪犬之類的...


因為你們有一個強而有力的後盾了~


我很認真的去看了聲明啟示,也很認真的去查證~


【聲明啟示】


針對『誇張的消防隊‧把生命當作垃圾』一文引起部份網友的誤會,協會必須做以下說明:


協會自始至終都是就事論事,本文主要針對的是高雄市仁武消防分隊在搶救哈士奇後並沒有將牠送醫或通報協會或是相關動保團體。


所以當初就是針對仁武消防隊,但是這一竿子卻把全部消防員都打翻了,雖然如此還是只說明不道歉囉?


強烈建議高雄市政府消防局製作為民服務相關SOP,並載明相關動物主管單位或動保團體通報專線,並與相關單位或動保團體訂定相關支援協定,(白紙黑字加蓋章才算數),這樣才是解決爭議之道。


也許是標題引起其他消防分隊的誤解,協會經開會後同意更改標題,但文章實屬事實陳述,故協會並不會針對內文有任何修改或刪除的動作。


聲明啟示如果改成道歉啟事應該會顯得誠意的多,也想不到協會更改標題要開會,如此慎重,顯見這是一個運作非常縝密的團體!


其實也有不少熱心的消防隊員令協會非常感動,而協會也會在文章中提及並寄予感謝~


如‧(以下連結恕刪)


還有太多太多,協會就不一一舉例。


這些例子最好都不要舉出來,免得民眾誤會太深!


每一隻獲救的小天使們,協會從送醫到收容無一不交代仔細清楚~是對是錯協會照實陳述。


早在2006年高雄市消防局就曾在市議會上承諾願意協助動物急難救援,也從那個時候開始,高雄市消防隊協助犬貓急難救援後都會協助送到指定醫院,或直接致電協會辦公室。


2006年高雄市不知道哪位長官做了什麼承諾我實在找不到資料,不過消防隊救阿貓阿狗的年代也不可考了,那高雄市的弟兄現在不知道有沒有救狗後把狗送到指定醫院,如果有那真的是全台消防單位救阿貓阿狗先進單位,不過顯然的在縣市合併後,並沒有把這項業務擴大到過去的高雄縣。


而高雄市消防局在第七屆第八次的消防業務報告中第六項也提出將擴大為民服務的工作,其中危急動物緊急救援(救狗、救貓、救豬)就清楚列舉其中。


特地去找了高雄市議會公報第58卷第6期有興趣的可以下載下來看




協會的擴大為民服務工作,書面資料看來是消防局對偉大的議員大人提出的相關工作資料統計,也就是說今年救了多少阿貓、阿狗、阿豬,並不是所謂的規定救阿貓阿狗阿豬的工作就屬於消防之權責,我們也只能說是兼著做,因為這是沒人要做的爛攤子。

看完數字要是全部通報協會,一年協會就可以幫3.4百個小天使募款,功德無量~功德無量呀!


也訝異市區蛇真的很少!


而高雄市動保處也曾發出新聞稿(http://livestock.kcg.gov.tw/news03aq.php?id=14),內文提到早自民國95年起,就積極推動與本市轄內動物醫院及消防局協力合作計畫,辦理流浪動物緊急救援醫療。


這是什麼秘密計畫我是不知道,看高雄市的弟兄知不知道囉,不過顯見協會煞費苦心的"孤狗"很多資料,真是辛苦了!


本會的報案電話一向公開,甚至在104及1999都可查詢到的,是南部地區最早公開報案窗口也是唯一不怕在104和1999登記的電話的保育團體。


真是太棒了,羨慕高雄市有1999,要是我們鄉下地方也有就好了,所以高雄的弟兄現在救狗應該可以打1999,麻煩1999的小姐代轉案件,請協會放心,你們在救狗的時候消防隊員不會只站在旁邊攝影兼當啦啦隊。


在此協會必須鄭重聲明,協會所有文章據事實陳述,倘若您有任何良性建議,協會都將虛心接受;若網友對協會有任何不滿或意見,協會歡迎您依正規管道尋求處理,但倘若是謾罵羞辱亦或毀謗等留言,協會將存檔並委託律師處理。


正常管道是怎麼才叫正常管道?不過謾罵或羞辱我想是不好的,畢竟協會也是在做功德咩,況且人家有律師,消防局有請律師嗎?大家小心要自己"溝牛屎"!


小心狗發瘋也是會亂咬人的,相信為民服務偶爾會遇到,小心別被瘋狗咬到!


協會以動物救援為主,請各位網友針對主題發言,並請把您的發言PO在跟主題相關的文章上,協會有權維護版面。


以上我沒意見


※本篇聲明稿不接受任何留言與回應,違者一概刪除,諸多不便敬請見諒!


刪不刪除是你的權利,在這裡fun pi也是我的權利


 


如果每個縣市的消防局都能訂立相關為民服務SOP,並發予該有的經費跟器材,我想今天什麼問題都沒有,反正消防工作不是我們能決定的,民眾認為是你該做的就得做.....


建議消防署每年舉辦的救災技能評核加入拿捕獸網跟狗賽跑的評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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