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標題很無厘頭,但是各位客倌,聽我一席分析

 

,或許還會覺得頗有道理~這是我昨日洗澡時靈光一閃天馬行空的想法.....

 

一、前言:

 

根據消防署統計,近十年的緊急救護量是呈現倍增的狀態,而

消防人力增加速度


遠不及救護量的成長,再加上拉哩拉雜的業務,導致基層

消防員不得不走上街頭進行"保肝"遊行,而在上位者卻又拿不出任何有

 

效及具體的解決方案,綜觀各項消防勤務,我想最繁重的莫過於"緊急救護"這

 

項業務了,於是乎我洗澡時突然想到一個雙贏的方法,就是讓緊急救護獨立

 

而且成為國家稅收的金雞母...

 

二、主管機關:

 

為什麼主管機關不是消防署?不是衛生署?而是經濟部?

 

因為緊急救護如果是官辦民營,成為國營事業,那主管機關

 

就是經濟部了,畢竟消防署頂不住,衛生署不想要,那就

 

把層級提高到"部"級的單位,可以跟台電,自來水公司、中油

 

並列。

 

而且以台灣人愛叫救護車濫用救護資源的程度,這絕對會是國營事業的金雞母

 

三、組織架構:

 

設營運長一名(既然是要賺錢的,董事長又太銅臭,叫營運長不錯)

 

財務長一名

 

北、中、南、東各設營業區長一名(類似特搜隊配置)

 

長官不要太多,不然肥貓一堆....

 

至於服務據點可以目前救護車的配置數量,再加上各大醫院及

 

救護車公司皆納入編制,這樣不只可節省規劃時間,而且人員

 

的培訓時間也可以縮短。各縣市政府可設調度派遣中心,或是

 

由1999市民專線代勞,如果要專業一點也可以申請專線,代碼

 

我都想好了,就5151吧,諧音就像救護車的警笛聲,這個數字聽

 

起來也吉祥(有醫有醫),如果嫌架構太複雜,就去抄無線計程車隊的

 

服務架構,反正都是服務業。

 

四、人員培訓:

 

就依照衛生署的緊急醫療救護法規定辦理,不需特別花心思去搞

 

五、收費標準:

 

可以參考美國的作法,隨便孤狗一下,



就有許多介紹美國緊急救護

 

收費的文章

 

 



 


他們是依照出勤的車種以及受傷的程度來收費,

如果加護型的有EMT-P或醫護人員的就收貴一點,

 

台灣也比照辦理,如果那種報案故意報的很嚴重的

 

,出動EMT-P就多收點錢....當然如果有錢人要叫

 

救護車,那就給他高貴的服務,反之一般型的救護

 

車收費就平價點,不過依照使用者付費的原則,除了

 

出勤的基本費用,所有耗材皆貼標價及條碼,下車後

 

即可計算金額,在車上設置小額付費機制(悠遊卡)或

 

刷卡機,由使用者馬上付費~如果無法馬上付費也可以

 

寄發帳單!此外訂立夜間加成收費標準,多出來的錢就

 

給夜間出勤的隊員買保肝藥~

 

若有呆帳則由法院行政執行處執行催討

 

六、救護車外觀:

 

就噴成金黃色吧!!閃亮亮討喜,雖然性質有點像計程車

 

又可以和計程車作區別,最重要的是顯眼,安全性備增。

 

七、其他:

 

低收入戶可以免費服務,以照顧社會低階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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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真的這樣做真是利多於弊阿

 

一、基層消防員不用再爆肝

 

二、國家財源增加

 

三、緊急救護專責化,服務品質提升

 

四、濫用救護資源的的民眾減少,把緊

 

        急醫療資源留給真正需要的人

 

五、衛生署從此不用擔心消防署把緊急

 

        醫療這部份回歸

 

以上是一個無聊老頭在洗澡的十分鐘閃過的念頭

 

純屬KUSO,其他不足的部份歡迎各位先進加油添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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